[壹週刊]3個月等嘸人  鄭元暢不爽林依晨

林依晨繼得罪裴勇俊粉絲,與賀軍翔翻臉,最近又與合拍《惡作劇之吻》的鄭元暢鬧不和,以致日前在首映會上,林依晨失控痛哭,鄭元暢也不願公開在台上跟她親吻。據了解,由於雙方的經紀公司,因為藝人檔期不能配合,林依晨連軋兩戲,害鄭元暢枯等她三個月沒收入而關係緊張,林依晨頓成千夫所指。

才拍完《惡作劇之吻》的林依晨,最近又忙於拍攝新戲《東方茱麗葉》,日前她在《惡》劇試片記者會上哭得久久無法言語,於是有媒體指向她因與緋聞男友賀軍翔決裂,兩人鬧翻所導致。
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 
因為檔期始終搞不定,林依晨在拍攝《惡作劇之吻》時,曾與男主角鄭元暢傳出不和之說。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《惡作劇之吻》記者會上,原本不願親吻林依晨的鄭元暢,因經紀公司強迫,才與她借位接吻。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日前在《惡作劇之吻》記者會,林依晨失控痛哭,引發他人聯想,但林依晨澄清狂哭只是因為心疼劇組。


大陸軋戲  凱渥不爽

不過據了解,讓林依晨痛哭失聲的,並非緋聞,而是在拍攝《惡作劇之吻》過程中,因進度太慢,致使合約到期後,林依晨飛至大陸橫店軋古裝劇《天外飛仙》,讓《惡作劇之吻》劇組停拍,男主角鄭元暢枯等林依晨檔期三個月,鄭元暢所屬的凱渥經紀公司因此對林依晨不滿。

據說,鄭元暢在三個月枯等期,因沒有收入,連助理費都付不出來,凱渥經紀公司的不爽可想而知。當時兩家經紀公司氣氛緊張,林依晨的經紀人周依靈也有話說:「雖然看起來是我們延誤了拍攝時間,但我們真的是依照合約履行。當時跟製作單位簽了三個月,沒想到三個月後還沒拍完,而我們又已經跟大陸劇《天外飛仙》簽了約,後來又多給了《惡作劇之吻》半個月的期,等到實在拖不下去了,才向劇組告假,先到大陸拍《天外飛仙》。」

據了解,在林依晨去大陸拍戲的同時,鄭元暢原本也有開新戲的計畫,將與阮經天拍攝台視由薛聖棻製作的《水男孩》。沒想到此劇胎死腹中,使得鄭元暢只好等林依晨回來,一直到今年三月,林依晨才返台回劇組,也變成千夫所指的罪人,兩家經紀公司因此互有惡言,林依晨經紀人甚至跟製作人王信貴發生爭執。


高層不和  壓力增大

再加上林依晨跟鄭元暢都是學生藝人,林依晨要在課暇之餘才能拍戲,鄭元暢星期六、日也要上課,這下輪到導演瞿友 寧快抓狂了,除了等兩位男女主角的空檔搶拍,壓縮了拍戲的時間外,導演與製作公司意見不和,也讓演員有多頭馬車之感,這些都造成林依晨心理極大壓力。

對於在首映會上痛哭,林依晨尷尬地笑說:「想想戲拍了一年才殺青,這一年當中又發生了很多事情,如今看到成品,當然感觸很深。」林依晨解釋,《惡作劇之吻》從去年九月開拍到結束,時間拖得長,但心力卻也用得多,尤其是導演瞿友寧,常為了拍戲,連健康都不顧。

至於與小綜(鄭元暢)經紀公司凱渥所發生的不快,林依晨說:「老實說,這些都過去了,剛剛發生的時候是有點怪怪的,後來大家把事情說開了,也就沒事了,前陣子他還借我一部韓國電影DVD,我最近還要拿去還他咧!」據了解,在七月中,鄭元暢也在拍戲期間又多軋了一部大陸劇,這下子,兩邊算扯平了。
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同為學生藝人身分,林依晨(左)與鄭元暢(右)分別軋戲,使《惡作劇之吻》拍了1年才完成。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一句「比較愛元斌,不愛裴勇俊」的玩笑話,讓林依晨成了裴帥迷的公敵。
 

兩岸飛人  持續七週
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面對與經紀公司發生過的不愉快,林依晨表示一切都已經過去,拍完戲,大家還是好朋友。
 
回憶起連軋大陸及台灣兩部戲,林依晨心情五味雜陳,「那時我還是學生,一星期,每星期五一大早飛大陸橫店拍,然後星期一再飛回來上課,這樣的往返持續了七個星期,而且在大陸趕戲的過程,我幾乎是天天只睡兩、三個小時,有時候拍到早上三點,睡個兩個鐘頭,五點又起床化粧,精神上真的不好。」

今年以來,除了拍《惡作劇之吻》進度不順,拍《天外飛仙》也讓林依晨飽嘗拍古裝劇吊鋼絲的辛苦,但讓她最難釋懷的是,一句話被媒體曲解,飽受裴勇俊影迷攻擊,讓林依晨哭了好幾天。

現在接拍《東方茱麗葉》,《惡作劇之吻》拍完了、裴勇俊事件也過了,卸下學生身分的林依晨笑稱自己很幸福,可以不必再趕課,套句她說的,「每天可以睡飽一點再工作。」


撰文:曾珮玟、攝影︰攝影組、編輯︰周彥甫、資料︰余玫鈴
部分圖片提供︰《蘋果日報》
壹週刊第227期(2005/09/29)

henin @九月29, 2005 23:07, 閱讀(15713), 迴響(0)
文章分類 : 壹週刊

去年的今天

發表迴響
 authimage
site map | rss | contact us | LifeType | © 2005-2009 linichen.net